2015-10-14 1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 http://hb.huatu.com/gjgwy/ 作者:吴小军 来源:武汉人事考试网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2016国考报考指导:【注意】考试作弊已入刑,投机取巧请三思!》发布如下,希望能对同学们报考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所帮助,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uatu.com/)预祝大家在2016年国考中心想事成!
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uatu.com/)将第一时间发布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报考资讯,敬请期待!【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452213754】!咨询电话:027-87870401。更多2016国考报考指导,备考资讯尽在2016年国考备考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于不久施行,其中部分新增条款与人事考试密切相关。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坚决抵制各类考试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
◆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阅读——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报名入口|资格审查时间|报考政策答疑|考试大纲汇总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湖北职位表|2016国考报考大数据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培训课程|网络课程|辅导图书|国考Q交流群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 |||||
报考指南 | 招考公告 | 报名入口 | 大纲解析 | 职位表 | 报考流程 |
综合答疑 | 考试时间 | 准考证打印 | 专业分类目录 | 照片调整工具 | |
备考资讯 | 每日一练 | 历年真题 | 考试用书 | 备考资料 | 备考攻略 |
辅导课程 | 红领培优 | 疯狂70晚 | 备考课程 | 公考争霸赛 | 微信 |
随时随地免费看书做题,请用浏览器扫描华图在线二维码下载安装(建 议在wifi环境下,土豪随意);第一时间获取湖北人事考试信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图片即可 ,也可以查找微信号:huatu027 添加关注
(编辑:华图曾老师)
华图在线APP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