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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备考之关注新法动向,夺得法律高分

2017-01-17 08:5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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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物风光不相待,桑田碧海须臾改。”“新故相推,日生不滞 .”我们每天的生活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法律是为了更好地为我们这个社会服务的,因此,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法律也会随着我们当代社会的变化不断修改和修订。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常识部分考察我们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要求我们具备与时俱进的能力,新法在法律常识中往往占半壁江山甚至更多,而且是以直接考察的方式为主,只要我们有针对地复习,性价比还是相当高的,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几部重要的新法,希望借此抛砖引玉。

  一、《刑法修正案九》

  1.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罪名,刑法死刑罪名已减至46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刑九》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2.取消嫖宿幼女罪。根据各方面意见,取消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3.加大惩处腐败力度。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4.惩治失信背信行为,增加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5.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将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新增加编造虚假信息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为犯罪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中,大家需要重点关注一些罪名的取消,比如嫖宿幼女罪和一些新增的罪名,比如替考罪等。考试基本上会围绕改动的罪名来进行考察,比如下面这道真题:

  【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解析】B.A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包括伪造货币罪在内的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B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知,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处于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当选。此外,组织作弊也应当判处刑罚。C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D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二、《慈善法》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将我国慈善事业纳入法律轨道,使慈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主要内容有:

  1.慈善活动的界定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非营利活动:

  (一)扶贫济困、扶助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

  (二)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三)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四)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环境;

  (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动。

  2.中华慈善日。每年的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3.慈善组织的设立。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信息公开。慈善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慈善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下面我们看一道真题:

  【例】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慈善法规定的是:

  A.慈善组织的设立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B.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通常可以进行投资

  C.慈善组织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慈善服务

  D.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解析】A.根据我国《慈善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慈善法》18条,可知B正确;第五十八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可知C正确。第十一条: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形式,可知D正确。

  三、《居住证暂行条例》

  1.申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负责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3.发放和签注。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4.费用问题。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由于时间和篇幅的限制,今天就和大家的分享到这里,其实我们还有很多新法需要关注,比如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法》、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环境保护税法》等。总之,新修改的法律是我们法律常识考试中的重中之重,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这样才能在考试中游刃有余,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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