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

2009年湖北、天津、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3)

2010-03-31 09:38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供2009年湖北、天津、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3)。更多关于申论真题,陕西公务员,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2009年陕西,湖北公务员申论真题的内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省考教材:hbicon2024公考畅学书课班
笔试课程:hbicon2024湖北省考笔试课程

    6.2003年,“人肉搜索”将互联网搅动得风生水起,成为网络热词。“人肉搜索”实际上是一种搜索机制——针对某件事、某个人等,在网络上抛出问题,依靠诸多血肉之躯的网民参与,寻找答案并公布在网上。

    2008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B教授向徐州市纪检机关举报该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的经济问题和作风问题。两个月没有等来答复,B便在网络论坛实名发帖《区委书记演绎荒唐“一夫二妻”制》。随后,许多网民陆续提供董锋的腐败情况,逐步形成了网络舆论的压力,加速了徐州市纪委对董锋的调查处理。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有关“开发商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处”的言论激怒了网民,他开会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抽天价香烟、戴名牌手表等行为被曝光。经纪检部门查实,周久耕存在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对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司法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人肉搜索”作为民间反腐的一种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某些制度缺陷。但是,即使以反腐的名义“人肉搜索”,也应该尊重事实,不超越法律和道德界限,不侵害他人的公民权。他们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上严重的侵权行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08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C教授接受人民网专访时指出,“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一种人机结合的搜索方式,本身并不存在善恶美丑,关键在于度。

    7.2007年12月29日,在北京工作的女白领姜岩从居住的24层楼跳下自杀。她生前记录丈夫王菲出轨事实的“死亡博客”在网络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经过“人肉搜索”,王菲、他的家人及其第三者的一切资料都被网友公开。有人聚集在王菲的单位门口找他“算账”,最终使他丢了工作;有人打电话恐吓说要他偿命;王菲父母的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血债血偿”等标语。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有“网络暴力第一案”之称的“王菲诉三网站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家相关网站被判侵权。

    律师D认为,本案将网络公众的行为等同于被告的行为,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出现漏洞。这样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信息发布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信息传播者却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应当考虑保护信息发布者的权利。例如作者将重要信息或文章刊登在网站上,网站出于某种原因删除其信息,作者能否请求损害赔偿。诸如此类的问题告诫我们,在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公众表达权的同时,必须考虑立法和司法的合理性,在当事人之间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教授指出,有人认为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世界,不能运用现实世界的法律进行规制。事实上,任何虚拟世界,都是建立在现实世界之中,即使没有网络法律,网络行为也不能逃避现实法律的约束。例如对网络作品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网上交易应当适用合同法,网络侵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则,等等。

    8.如何看待公民网络参与热情,人们也存在不同的看法。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株洲市前纪委书记杨平曾感言:“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

    专家F认为,网络越来越多地成为民意表达的一个平台。然而,人们群情激昂地表达“民意”时,也会有一些无辜的受害者成为牺牲品。

    网民G认为,通过网络,政府见到的意见和批评都是原汁原味的,没有经过整理和筛选。表达释放的是真实意愿,有的意见可能不准确,但无碍大局。

    全国人大代表H认为,网络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推动着我国政府民主化的进程。网络监督是必要的,但网络监督不能取代司法监督,不能超越党纪国法。

    全国政协委员I建议,入网用实名,举报用网名。既约束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又保护网民的言论自由,维护畅通的公众网络监督渠道。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职位查询】 【系统提分班】 【资讯汇总

笔试课程】 【公考书课班】 【图书网课

(编辑:admin)

2024湖北省考面试备考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