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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2017-06-23 08:47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武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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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武汉市人民政府主管的, 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04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两湖总师范学堂。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100亩。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人事代理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对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条件适当放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7年6月24日9:00至6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查结果(2017年6月30日18:00前)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本单位其他岗位。如果岗位报考比例不能达到1:3,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报名确认缴费(2017年7月2日09:00-7月5日24:00)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9: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考试

  (一)笔试(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教育理论。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经审核,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者,以及参加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我单位相关岗位且取得复试资格者,免予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取该岗位前三名的笔试平均成绩,不占用面试指标。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南校区)行政楼930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

  ②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③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⑤兼职或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面试:

  具体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实践指导教师,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辅导员,采取案例分析、回答问题、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综合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七、登记聘用及待遇

  (一)登记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人员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对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待遇

  1. 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托管、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评审等相关手续;

  2. 薪资待遇按《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见习期满,缴纳五险一金;

  3. 新聘人员在我单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单位人事代理待遇;

  4.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出国、培训机会;

  5.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科研课题申报资格,审批通过给予科研基金,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

  6. 提供2人间单身宿舍;凡在学生宿舍值班的辅导员,学校免费提供值班室(含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电脑等);

  7. 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特殊人才可面谈。

  八、其他事项

  1.本招聘方案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度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027-88390665。

  4.其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2618011。

  5.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0号(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南校区)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17年6月20日

  附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度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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