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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审查辅助证明材料的有关说明

2018-07-12 19:14 建造师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建造师考试群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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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效率,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现就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中需提交辅助证明材料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需提辅助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情形

  1、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遗失或模糊不清的;

  2、报考人员符合“属地化报名”考试管理原则,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3、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且所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为外省、市颁发(不含国家统考类资格证书),但无法直接查询核实的。

  在报名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由于上述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二、需提供的辅助证明材料

  1、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有遗失、损毁或无法辨识的。

  2002年以后(含)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可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02年以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无法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提供报考人员档案托管部门验印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人员户籍、单位均不在武汉市,且目前正在本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

  依照《武汉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武汉市居住证”;可提供手机“支付宝”自助查询的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也可提供在我市参保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且所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为外省、市颁发(不含国家统考类资格证书),但无法直接查询核实的。

  可由单位或个人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相关的《评审表》等原件,到市职改办办理职称确认手续后,方可报名。

  凡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中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有要求的,按照上级规定的专业范围执行。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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