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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09-14 11:03 建造师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建造师考试群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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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9月4日9:00~9月16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9月4日~9月17日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9月4日9:00~9月18日17: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8年11月5日9:00~11月11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10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18年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武汉市和省直考区。

  五、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持规定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免一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4.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

  各地在组织报名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不得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三)审核地点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考全科
 
省直审核点 湖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技术处(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服务大厅,电话:027-87269999-9883)
市州审核点 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免一科 省直审核点 省人事考试院(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市州审核点 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地点详见报名表)

  (四)网上缴费

  老考生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新考生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65元/人·科;《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69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信息通报考生单位,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按报名地人事考试网站办证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办理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1.考生报考须知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公 安 厅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

  考生报考须知

  一、考生界定

  报考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时需按新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19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答题注意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须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教材和考试大纲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http://rsks.class.com.cn )。

  单 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962347、64929211、64921644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相关
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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