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保局补充招聘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0-11-29 13:4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院
鹤峰县人保局关于补充招聘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补充招聘鹤峰县中心医院、鹤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7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鹤峰县中心医院临床医学专业6名;
2、鹤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医学专业医生1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品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12月7日。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笔试时间:2010年12月 9日。
(四)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年龄计算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如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即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未满29周岁的均可。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4、报名按每个科目50元收取考试费。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50%、面试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2、笔试由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从事医疗岗位必备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4、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组织面试。但仅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其笔试面试折后总成绩必须超过60分才能聘用。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录取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报州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根据备案情况,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办理人事代理,建立社会保险。
附件: 2010年鹤峰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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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