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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网上公示。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28-6235833、6242736。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卫生系统医学类专业岗位考生不考公共科目。其它岗位报考人员(包括卫生系统会计、计算机岗位报考人员)考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三基”科目。卫生系统医学类专业岗位报考人员,考试内容分别为各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简称“三基”),与其它岗位公共科目同步进行考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根据国家、省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文件规定,在潜江市服务期满两年且一直在岗、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及“选聘生”(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办理了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加分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电子表格,手填无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潜江市人社局或潜江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原件);服务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笔试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邮箱:qjrc2011@163.com。申请标题:笔试加分申请;内容:本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加分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不予加分。

  (四)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登录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五、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1、报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报考比例未作要求且未达到1:3的岗位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所考科目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弃考人员不纳入计分),才能取得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的相关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及招聘资格其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以相近、相关专业报考的人员另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属实)。

  资格复审由潜江市人社局、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和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缴面试费50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通知。

  (三)专业科目测试

  是否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及测试的时间段以《一览表》的内容为准。测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另行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示。

  1、笔试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笔试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能取得报考该岗位的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12月22日。申报时间为12月19日之前,过期不再受理。

  2、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只有能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才能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占总成绩的1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个职位的报考专业设置了两个及以上不同类别专业的,专业科目测试分专业类别测试,成绩排名不分专业。放弃参加专业科目测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3、要求。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由该招聘岗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试之前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潜江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潜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潜江市人社局派人进行监督指导。

  报考笔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岗位的人员,必须在12月19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方式为:个人在网上填写“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邮箱:qjrc2011@163.com。专业科目测试合格后,请按本简章规定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笔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每一个招聘岗位合格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3人,少于3人的要报潜江市人社局审批。

  (四)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2、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可依次递补,有比例要求的岗位,递补后面试人员仍不足1:3比例的,无论是取消、还是保留招聘计划,均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潜江市人社局审核决定。

  3、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岗位,因专业科目测试弃考或专业科目测试后放弃面试的,面试不再递补人员。

  4、面试当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正常开考。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得出。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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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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