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1-13 16:3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武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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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别 | 科 目 | 学 时 | 试听课时 | 授课时间 | 学 费 |
公共基础知识实战突破班 | 公共基础知识 | 27 | 0 | 2012年1月15日-1月17日(3天,上午+下午) | 800 |
教育综合知识系统精讲班 | 教育综合知识 | 32 | 0 | 2012年1月18日-1月21日(4天,上午+下午) | 850 |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31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2009年、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武汉生源毕业生;少数特殊行业,经批准,条件可放宽至普通中专武汉生源毕业生。
(二)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需从外地调入的应聘人员须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本科学历且具中级职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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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