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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校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2012年度襄阳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人计划,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组织市直    4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详情等见《2012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对《岗位一览表》中的学校、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2至7月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经资格审查(签字盖章)后,参加笔试人员持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院(襄城区复聪路2号原市劳动局院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也可由招聘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缴费及报名确认手续。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不需要缴纳笔试费用。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笔试、面试收费依据鄂价费[2007]18号)。

  1、应、往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襄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否则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7、报考人员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报考人员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阳市直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8、各招聘单位7月3日下午6点前将《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收齐完备后分别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和市人事考试院各1份。

  9、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2年7月9日凭收费发票到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10、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报名笔试费。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1日至13日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2、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硕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开考比例视报名情况而定,开考比例应达到1:2。

  3、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实行说课、讲课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幼儿园教师等特殊岗位人员,面试实行说课、讲课和才艺表演等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frsks.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考务咨询电话:0710-3604987,监督电话:0710-3604707

  附:1、《2012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2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3、《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

  4、《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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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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