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录公务员成绩公告
2011-06-01 11:1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根据《湖北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我市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负责全市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报考市直机关考生的资格,由市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审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复审;报考县(市、区)直机关考生的资格,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审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本级组织部门、公务员局(人事局)审核,再由各地汇总后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复审。报考乡镇机关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查,报市委组织部复审。
二、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
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对资格审查对象未达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将根据所需面试人员的差额确定需调剂的考生人数,并在全省实行网上公开调剂。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6月下旬在“湖北考录专题网站”(http://suba.scs.gov.cn/hbgk)发布全省调剂公告。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6月8日至6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
地点:各级招录单位办公场所
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对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2)其他考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谋职业者除外)、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学历查询页面打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可不带)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用工单位相关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3)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还须出具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4)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对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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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