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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 公开招聘涉及35个事业单位,51个岗位,共招聘98人。详见《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现役军人;
5.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含公开招聘已正式聘用,但未办理进编手续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集中 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需网上缴纳笔试费。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统一审查。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大学生村官” (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8号,413办公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集中 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本次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核结束,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后,对拟聘人员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正式转正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兴山县教育局所属县直幼儿园教师岗位13名计划(含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6名)。拟聘人员的单位和岗位由兴山县教育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规则组织依次选岗确定,选岗方案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3.此次集中 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要求离开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 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2584512;举报电话:0717-2587892。
附件: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编辑:华图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