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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真题及解析十三(3)

2018-12-06 13:1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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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华图教育为您提供2011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真题及解析,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B

  【解析】“乱”与“治”、“怯”与“勇”、“强”与“弱”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性,“乱生于治、怯生于弱”体现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原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揭示了得与失之间的转化,“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体现了祸与福之间的相互转化,与题干的寓意相同。“不见高山,不显平川”揭示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原理,“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体现了因果联系的观点。

  2.【答案】AD

  【解析】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因为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局限性,国家必须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可见,保障食品安全,仅仅依靠市场是远远不够的,这时就需要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A项正确。而当市场调节对保障食品安全无能为力或调节的效果不显著时,就必须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因此,D项正确。

  3.【答案】ABCD

  【解析】管仲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他提出的关于富民的理论对当今具有启发意义。治国必先使民富的道理,只有人民富裕,才能出现治世。在当前阶段,我们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分配体制、缩小收入差距,只有民富了,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

  4.【答案】AB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故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题目中的情形属于不当得利,甲有义务将5000元返还给乙银行。

(编辑: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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