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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3名工作人员(2)

2015-04-22 11:3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咸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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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测试专业知识的,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3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测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测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专业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加分政策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对“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总分增加5分,并计入总成绩折算。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审核材料,填写《咸宁市“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审核表》,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止。

  十、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4、退役军人优先;

  十一、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

  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将其相关体检、考核等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四、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50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 0715-8235655

  附件1:2015年度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咸宁市“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审核表

  附件4: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1日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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