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教材: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2011-10-11 14:2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中央特科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杀害大批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党的组织被迫转入地下。由于蒋介石使用大量的特务、警察对共产党人进行暗杀和镇压,个别党员成了叛徒。党中央在白色恐怖下迁到上海。
为了确保党中央的安全,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于1927年12月在上海建立了中央特科,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
它的主要任务是:(1)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2)搜集情报、掌握敌情;(3)惩办特务、叛徒、内奸;(4)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
1933年党中央迁往苏区,特科工作于1935年结束。
中央特科建立的时间不长,但为保卫党、保卫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绩。
一是创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的保卫工作机构,积累了保卫工作的丰富经验。中央特科的历史表明,党从一开始就将保卫工作置于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之下,注重培养隐蔽斗争干部,这对以后公安保卫工作的发展起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二是保卫了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1931年4月,中央特科负责人之一的顾顺章在武汉被捕叛变,出卖了党中央、中央特科及有关领导人。中央特科打入敌特机关内部的钱壮飞同志抢在敌人行动之前将顾顺章叛变的情况报告了党中央。周恩来同志据此采取断然措施,保卫了党中央的安全。
三是收集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情报,在对敌斗争,特别是在“反围剿”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镇压了一批背叛革命、出卖党的领导干部的叛徒,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2.国家政治保卫局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随后,在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中相继建立了政治保卫机关。
3.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使敌后抗日根据地得以开辟,并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随着根据地和政权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建立民主政权的同时,公安机关也随之建立。
为了维护陕甘宁边区首府延安市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1938年5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是“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
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锄奸保卫机构,如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等。锄奸保卫机构的普遍建立及其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保卫抗日政权、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社会部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社会部的任务是:(1)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2)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3)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4)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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