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5 16:2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 )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试题,每日一练,事业单位考试模拟题,湖北事业单位常识试题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
(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本题错误。
扫码关注华图题库微信公众号
(每日更新备考试题)
以上是(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 )的全部内容,更多湖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点击,及关注湖北事业单位招聘网/湖北人事考试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