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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

2023-01-18 20:2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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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 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 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 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 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A 项正确,题干中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 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和对象条件。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 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而张 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侵害了乙 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故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 罪。B、C、D 项错误。故本题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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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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