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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

2023-01-18 20:28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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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 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护制度。A 项正确,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 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 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据此可知,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 医院接受委托,是委托监护人。B 项错误,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监护职责仍然 属于甲,并没有转移给幼儿园。C 项错误,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甲丧夫后 虽然携幼子乙改嫁,但甲仍然是乙的监护人,乙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 护人。D 项错误,指定监护只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 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产生。对于丙父母仍健在的情况,那么丙的监护人 就是其父母甲和乙,即便是甲、乙离婚了,其监护人仍然是甲和乙,不存在指定监护的问题。 只是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决谁与丙共同生活的问题。故本题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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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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