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0 11:5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利用者通过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为实 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试题,事业单位试题,教师招聘考试试题,湖北事业单位常识试题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
[单选题]
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利用者通过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为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二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A . 甲挑唆乙和丙的关系,致使乙一怒之下将丙打成重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 . 甲教唆精神病人乙用刀砍伤与其素有仇怨的丙。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 . 甲派员工乙殴打一直欠钱不还的丙,并允诺给其好处,乙随后将丙打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D . 甲让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乙诬告丙,未想到乙捏造的事实正是丙客观存在的事实。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②他人过失或不知情。
第二步:题目详解
B选项:精神病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甲教唆乙砍伤丙,符合被利用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当选。
A、C选项:乙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人,且知情,不符合①②,排除。
D选项: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乙捏造的是事实却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不是诬告,那么甲就未利用乙,不符合①,排除。
故本题选B。
【2018-联考/四川-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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