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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共谋去丙家盗窃,两人有分工,甲偷次卧,乙偷主卧

2022-10-27 10:5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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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二人共谋去丙家盗窃,两人有分工,甲偷次卧,乙偷主卧,并约好偷完后在老地方分赃。甲盗窃1万元财物后离去,乙在主卧窃得1万元财物准备离去时不料将杯子打翻,丙被惊醒,乙为逃脱将丙打伤后离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对盗窃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二人对故意伤害不构成共同犯罪

  C.甲构成盗窃罪

  D.乙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AB项正确,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由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甲乙二人对盗窃有共同的故意,并共同实施盗窃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对于故意伤害没有共同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

  C项正确,甲按照盗窃罪的规定处罚。

  D项错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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