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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023-12-09 22:4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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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单选题)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关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B.外国商人保罗在我国领域内犯抢劫罪,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某国公民大卫在搭乘中国飞机时,盗窃他人财物,不能依据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苏某非法侵占顾某的财产,被害人顾某没有起诉,则依法不追究苏某刑事责任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此可知,在中国的飞机内盗窃,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犯罪嫌疑人关某自杀身亡后不追究刑事责任。

  B项:《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国商人保罗并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其犯抢劫罪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项:《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非法侵占财产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起诉便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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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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