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

回顾法律史,从法的完善来看“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是法演进的一般规律

2024-01-07 10: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回顾法律史,从法的完善来看“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是法演进的一般规律。更多关于每日一练,2024年湖北省考,省考试题练习,湖北公务员考试试,湖北公务员笔试模拟的内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面试礼包:hbicon2024湖北省考面试礼包
面试课程:hbicon2024湖北省考面试课程

  (单选题)回顾法律史,从法的完善来看“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是法演进的一般规律;从整个法体系看民商事立法最早进行了习惯考量。我国民事立法也有考量习惯的传统,《大清民律草案》等均开宗明义地阐明了习惯要素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民事立法中的制度和政策要素不断增强,习惯要素逐渐式微;当下,伴随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直接源于生活并反映生活的社会习惯要素得以强调,如在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时,就直接说明“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并将习惯的内涵从《合同法》中的“交易习惯”拓展到“民事习惯”范畴。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

  A.我国民事立法中对习惯要素的重视与考量

  B.习惯要素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

  C.我国民事立法发展与演进的一般规律

  D.习惯要素作为中西方立法来源的传统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开篇从法的完善和整个法系两个维度说明习惯和立法的关系,引出“习惯”这个话题。接下来分别阐述了我国传统的《大清民律草案》阐明了习惯要素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民事立法中习惯要素式微、当下《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强调社会习惯要素。文段是分总结构,通过对并列的三个方面归纳概括可知,重点强调我国民事立法对习惯要素的重视与考量。

  第二步,对比选项。A项是对文段重点内容的归纳概括。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习惯要素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属于并列的一部分,且是举例的内容,非重点。C项:没有体现核心话题“习惯要素”。D项:西方立法在文段中没有体现。

点击查看答案>>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成绩查询】 【进面分数】 【同岗位分差

面试课程】 【面试礼包】 【图书网课

    (编辑:zjm)

    2024湖北省考面试备考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