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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州华容区幼师专项招聘24人简章

2017-08-03 10:50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鄂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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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

  华容区庙岭镇红莲湖中心幼儿园招聘“以钱养事”幼师24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愿意履行教师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中专学历须幼师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华容区教育局。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8:00至8月10日18: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两张。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华容区2017年幼师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上交一份、考生自留一份作为考试入场凭证)。填写信息错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名条件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已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过程。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新教师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信息技术、科技等。

  4、笔试开考比例

  为保证质量和竞争择优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数和报名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拟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放宽到1:2比例或核减岗位数。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或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华容区教育局、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华容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根据考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华容区教育局、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核

  1、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应届毕业生考核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未就业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根据考生成绩、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报华容区人民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资格。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红莲湖新区负责。试用期间每月按2800元(含五险)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月工资按3000元标准(含五险)发放。

  八、附则

  本《简章》由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1-3756365

  华容区教育局

  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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