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黄石港区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8-09-20 15:34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18年下半年黄石港区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湖北教师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黄石港区,教师资格工作认定,湖北教师资格证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资格证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2023湖北教师考试微信咨询:湖北教师考试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 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 号)、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关于 2018 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 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符合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具有本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黄石港区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中,中等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4.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专业资格条件:必须取得相应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黄石市华新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18 年 9 月 25 日—10 月 12 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2018 年 9 月 26 日—10 月 19 日(有效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

  2018 年 10 月 22 日—10 月 31 日(有效工作日):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工作日):开始发证时间。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仔细阅读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建议申请人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申报,以免人数太多造成网上报名系统拥挤,导致不能如期申报)。网报时,2011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9 月 26 日—10 月 19 日(有效工作日)

  确认点:黄石港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212 室。

  电 话:(0714)6384212

  (二)确认时申请人须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表格,贴两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相片,另交1张小一寸登记相片,并反面备注姓名,上交照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底);

  2.学历证书原件(其中,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原件、教育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幼儿园和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打印A4纸表格),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鉴定;

  7.《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和《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由黄石市华新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

  8.社会人员户籍在我区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工作单位在我区的,须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9.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两次申请教师资格)。

  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果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黄石港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附件: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总表.docx

    (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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