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2 15:29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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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黄冈浠水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湖北教师招聘网【微信号公众号:湖北省教师招聘(hubeijs)】将及时更新湖北教师招考资讯。考生还可加入【2019黄冈教师备考群320861685(点击加群)】,咨询电话:0713-8829114 15387192552。
为引进储备人才,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浠水社会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0名【教师招3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和有关说明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表1)。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专业类别的设置
专业类别设置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人社函[2017]35号)。
3、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对报考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岗位,须在聘期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同一学科低学段教师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园师资格证。
4、关于同质化大类岗位具体岗位的确定。
高中(中职)学校、县直小学、乡镇小学和乡镇林业管理站具体岗位的确定,按各自岗位拟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 31日至6月 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100元,面试每人50元;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2017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享受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参与。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界定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范围为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不限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准考证领取事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时间:6月26日—6月30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按照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6)笔试成绩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其中: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录取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鉴证和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101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3-4240606
附件:
附表1:2017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浠水县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严明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紧急通知》(黄人社发〔2015〕5号)等文件要求,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浠水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拟组织部分县、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1名工作人员【教师招19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说明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专业类别的设置
专业类别设置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人社函[2018]30号)。
3、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对报考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岗位,须在首个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同一学科低学段教师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关于同质化大类岗位具体岗位的确定。
乡镇高中学校、乡镇初中学校、乡镇小学学校和党政幼儿园幼儿教师4岗位(岗位代码:011104)具体岗位的确定,按各自岗位拟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100元,面试每人50元;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2018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享受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参与。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开考界定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有1人以上报考的(含1人),先统一开考进行笔试,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按面试入围比例要求的人数进行公开调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范围为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不限专业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准考证领取事项。凭考生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时间:7月9日—7月13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按照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三支一扶”考生,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6)笔试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其中: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分。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以及笔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导致面试入围比例不足1:3而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岗位,实行公开调剂。
调剂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考试科目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对象为未入围面试且报名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且符合拟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教师岗位调剂首先从同学段同学科中调剂,若同学段同学科调剂不足,从高学段同学科中调剂),调剂顺序按符合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调剂,进入调剂对象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调剂对象参加面试。已经入围面试和主动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1:3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岗位调剂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确定进入调剂对象的人员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录取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浠水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253388
0713-4224796
监督举报电话:0713-4240606
附件:1.2018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2018年浠水县教师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和党政幼儿园教师4岗位情况表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7日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适应新时代我县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满足教育学校多元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浠水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拟组织教育系统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欢迎加入2019浠水事业单位交流群:175393531。】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说明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附件1《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组办〔2019〕2号)。
3、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同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关于同质化大类岗位具体岗位的确定。
乡镇高中、县直小学、乡镇初中、乡镇小学、党政幼儿园幼儿教师5和党政幼儿园幼儿教师6具体岗位的确定,按各自岗位拟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100元,面试每人50元;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和《2019年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6、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享受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笔试开考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笔试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有1人以上报考的(含1人)且有调剂可能的,先进行笔试,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按面试入围比例1:3要求的人数进行公开调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非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教师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分学科不分学段进行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使用同一套试卷。
非教师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事项:凭考生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4日—6月28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按照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三支一扶”考生,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以及笔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导致面试入围比例不足1:3而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岗位,实行公开调剂。
参加调剂对象为未入围面试且报名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已经入围面试和主动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符合拟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且考试科目相同,调剂首先在同学科同学段岗位之间调剂,再从同学科高学段向低学段岗位调剂,调剂顺序按符合调剂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调剂。进入调剂对象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调剂对象参加面试。岗位调剂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开发布,确定进入调剂对象的人员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
经调剂仍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1:3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化学、生物、政治、地理、音乐和科学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告。
(2)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面试方式。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评分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示。
(五)成绩权重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其中: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笔试《专业基础知识》,并取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所招聘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各招聘单位参与实施。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对象如有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体检、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股 0713-4269056
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13-4269817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0713-4240767
附件:1、《2019年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2019年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党政幼儿园教师5和党政幼儿园教师6具体岗位分布表》;
3、《2019年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分布表》;
4、《2019年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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