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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昌猇亭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0-09-17 17:31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猇亭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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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1.网报时间:9月21日至9月28日(8:30—17:00)

  2.现场确认:9月24日—9月29日(8:30-17:00);

  二、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持有效居住证)在猇亭区的中国公民,可在猇亭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持有效居住证)在猇亭区的中国公民,可在猇亭区提交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相关事项请见《宜昌市2020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jyj.yichang.gov.cn/content-54174-307152-1.html)。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纳入认定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对象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四、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我区指定医院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再按提示进行报名。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猇亭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按市教育局公告操作;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人网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为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民生综合窗口(猇亭大道180号)。

  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7-6516579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17-6514513。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以户口申报的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居住证申报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打印件(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要求上传,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

  网报时,学历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若普通话证书为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颁发,申请人应提前联系省语委办核查并出具证书真实有效的证明。联系方式:省语委办027-87328183;省测试中心027-67868066、邮箱:372537338@qq.com.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需要提交的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粘贴宜昌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附件3)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附件1或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并粘贴网报同样照片,由现场确认单位加盖骑缝章后,再体检)。体检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交现场确认点(未在规定时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

  六、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予以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申请人每年只可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资格申请,因为申请人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过程,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信息系统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宜昌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

  4.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原链接:http://www.xiaoting.gov.cn/article-6-141-37709.html

    (编辑: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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