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08:55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洪山区教育局
2021武汉市洪山区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公告由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武汉市,洪山区,示范性学校,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洪山区教育局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对象
已参加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面试考试,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复试)。对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达到面试合格线75分,方可进入复试。复试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二、复试人员名单(附件: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21年1月22日(周五),考生应于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注意: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面试当天上午8:15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地点: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23号)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采取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0日(周三),一天。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资格复审时间 |
1 |
高中语文教师 |
17129 |
1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30 |
2 |
高中数学教师 |
17130 |
|
3 |
高中物理教师 |
17131 |
|
4 |
高中思政教师 |
17132 |
|
5 |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
17133 |
|
6 |
初中语文教师 |
17134 |
|
7 |
初中数学教师 |
17135 |
|
8 |
初中物理教师 |
17136 |
2021年1月20日(周三)下午2:00-4:30 |
9 |
小学语文教师1 |
17137 |
|
10 |
小学语文教师2 |
17138 |
|
11 |
小学语文教师3 |
17139 |
|
12 |
小学数学教师 |
17140 |
|
13 |
小学科学教师 |
17141 |
|
14 |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
17142 |
2.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D层(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及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程序
1.报到: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报到候考,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达到考点大门时间为准),取消复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备课: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备考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课。
4.复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考场复试。
5.候分:复试完成后,隔位公布复试分数,考生到指定候分室听分,并在复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场。
七、成绩计算与公示
1.复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复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当天面试成绩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相关岗位复试成绩。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等额数确定拟录人员,并在洪山区政务网(http://www.hongshan.gov.cn/)进行公示。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对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合格线75分,方可按招聘计划数安排体检、考核环节。复试完成后,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八、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迟到超过15分钟(以达到考点大门时间为准),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要主动出示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和“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对每位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复审。
3.考生必须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在候考、备考、复试、候分期间,如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
4.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候考室等候期间,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考试内容;需要去卫生间的考生必须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不得在候考室以外的地方谈论、逗留。
5.考生进入备考室时,要将随身携带物品一律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通讯工具等进入,备考室有纸笔供考生使用。备考书目和考题不能带出备考室,备课草稿可带出备考室。
6.考生进入复试室时,可将备课草稿带进复试室。复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备课稿纸。
7.复试时,考生不得自报姓名,不得透露家庭成员等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当听到主考官说“开始”时,方可开始,在确认完成后,应报告“完毕”。
8.复试各环节限时时间结束,计时员将以铃声提醒,考生应立即停止。
9.考生获知自己的复试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滞留。当天复试全部结束后,将在考点公示栏贴公示《复试成绩公示表》。
10.对违反其它有关招聘工作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专业岗位复试成绩。
有关事项和要求
1.根据全市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服从疫情防控“四必”要求,即:身份必问(同时出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信息必录(出示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等)、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注意:湖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标识,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2.复试之前须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武汉市2021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中“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带齐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补充证明材料。
3.请考生确保报名表登记的手机电话畅通,以便与入围考生联系。
4.复试环节,对于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复试参考人员不足1:3的岗位,考生应达到复试合格线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
原文标题:公示公告_4410
文章来源:http://www.hongshan.gov.cn/zfbm/jyj/fdzdgknr/tzgg/202101/t20210118_1600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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