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梅县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9-06 13:48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梅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

2021年黄梅县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黄梅县人民政府教育黄梅县秋季初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北教师资格证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资格证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2023湖北教师考试微信咨询:湖北教师考试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现将我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黄梅县教育局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范围包括:

  1.户籍所在地为黄梅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个人户口登记表原件);

  2.居住地在黄梅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申请人黄梅县居住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资〔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三、申请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7:00—9月24日17:00

  2.网报地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黄梅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书”处用楷书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认定时间:10月11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现场认定地址: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I15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3-3355198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来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照片。提交网上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版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提交时相片背面要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时的编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6)《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时间为:2021年7月1日-10月15日。体检前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到指定医院(附件4)进行体检。体检表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体检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照片粘贴处应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面的“体检结论处”须有负责医师签名,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等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7)《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重新上传。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承诺书,导致的后续问题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现场确认时本人将《个人承诺书》位置正确、签名清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份带至现场审核。

  (8)学业成绩、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需要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结果公示

  黄梅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m.gov.cn/)或黄梅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五、证书发放

  申请人通过认定后,证书领取时间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m.gov.cn/)或黄梅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1、附件1-黄梅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

  2、附件2-2021年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pdf

  3、附件3-2021年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

  4、附件4-黄梅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doc

  黄梅县教育局

  2021年9月5日

  原文标题:黄梅县人民政府教育黄梅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gov.cn/art/2021/9/6/art_18401_1487632.html

    (编辑:廖老师)

    2022教资笔试面试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