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昌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2022-09-09 15:23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孝昌县人民政府

孝感市孝昌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湖北教师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孝昌教师资格认定,湖北教师资格证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资格证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2023湖北教师考试微信咨询:湖北教师考试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1.学历条件: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师[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以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但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相应学籍档案材料。2022届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它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合格(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三、网报时间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8:00—9月23日17:00。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预览清晰正确,下载打印)。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正反打印)。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由工作人员工现场可查询的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6.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9.《孝昌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核对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所有在认定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核验的材料,都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六、 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通过的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前到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照片),体检表格请在本公告附件下载。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二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必须对申请人体检情况现场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经审核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请于12月15日----31日,到孝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

  联系人:刘倩电话:0712—4772343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pdf在线预览(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在线预览(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3、孝昌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核对表(2022年秋季).docx

  孝昌县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xiaochang.gov.cn/gsgk/1557689.jhtml

    (编辑: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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