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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2024-03-07 09:08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教师招聘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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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以下哪项不属于离婚的情形的是( )。

  A.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D.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婚姻家庭。D项正确,A、B、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故本题选D。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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