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4-04-04 16:00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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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孝南区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网报时间

  2024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分为两批:

  第一批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7:00—4月25日17:00(只针对符合申报条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第二批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7:00—6月5日17:00(仅限湖北工程学院符合申报条件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人)。

  提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为“首页”——“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也可从顶部“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访问)。

  报名时应按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报名时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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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孝南户籍(含高新区、临空区且持有相应的合格学历证书)或持有孝南区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由学校集中办理,不受理任何学生个人认定)在孝感城区的中国公民。

  2、驻孝感城区、高新区、临空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在孝南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提示: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本区只受理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只受理户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居住证、服役所在地)在本区的申请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一律不受理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因申请人选错认定机构及资格种类而贻误认定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职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视为合格学历,但必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直接认定(认定学科与所学专业、学段必须相对应)。只能直接认定一次,已经认定过的不能再次认定。

  5、2024届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合格证明查询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体检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合格方可。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当期的体检结论只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效期6个月。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将体格检查表带离医院。体格检查结果将由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直接转送至认定机构,禁止本人领取,本人领取后体检结果无效。

  特别提示: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完成体检的,本次认定不予受理。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六、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选择相应的认定方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免试认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申请人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提示: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报时间到期,本认定机构不再受理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确认点后,请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申请地类型根据需提供材料要求,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三选一。

  申请人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不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的,网上审批将不予通过。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七、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按以下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第一次确认:2024年4月12日-25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只针对第一次网报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次确认:2024年6月3日—6月7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只针对第二次网报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孝南区便民服务中心(玉泉南路8号)一楼北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行政审批中台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场确认通过后再到指定医院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受理。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核验不通过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提示:网报学历核验未通过的,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需在湖北中等学历查询(http://hbzzxt.e21.cn/index.php?type=2)下载查询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提供由发证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职学历证明,可根据毕业证照片处钢印情况在湖北政务服务(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上向省教育厅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5、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请根据本人申请类型下载打印体检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见本公告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见本公告附件2)。请勿更改体检表格式,A4纸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无效。申请人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栏粘贴与网报一致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现场确认时核验空表。现场确认通过后再按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去体检。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孝感城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学校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由学校集体办理,不受理任何学生个人申请。

  9、特别提醒:所有网报核验不通过的原件,都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不能在指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八、其他事项

  1、现场确认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一批申请人员,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6日上午8:00到孝感市孝南区澴川路215号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二楼体检中心体检,联系电话:0712-2289934/0712-2289933。体检时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照片),空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2、现场确认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批申请人员(湖北工程学院应届毕业生),请于2024年6月1日至5日到孝感市中医医院(航空院区)航空路60号门诊三楼体检科体检,联系电话:0712-2031909。其他要求同上。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工作。因申请人看错公告(非本人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公告)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无犯罪记录核查。(1)孝南区户籍申请人无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2)居住地类型的申请人(持有孝南区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先由认定机构联系公安部门核查,如有必要,请协助认定机构联系户籍地公安部门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5、颁发证书事宜。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具体领取证书时间在教师资格认定群里集体通知。可自行选择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或邮寄。

  6、补证说明。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复印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4)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无法提供以上四项中的任一材料者将不予受理补证。

  7、补表说明。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1)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2)遗失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3)身份证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法提供以上四项中的任一材料者将不予受理补表。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12—2779020

  孝南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二: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三: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原标题:孝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aonan.gov.cn/tzgg/1845320.jhtml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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