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4 11:48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由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教师,教师招聘,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
根据《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单位地址附后(详见附件1),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线上提交放弃声明到招聘单位邮箱(模板参照附件4)。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时,请一次性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应包含以下资料:
1.《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3.引进公告《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引进公告《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5.引进公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提交其中两项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6.在郧阳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引进公告及其附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方便查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程序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加盖有“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组织部、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的面试通知单(请妥善保管,后期组织面试时需持面试通知单原件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http://yunyang.shiyan.goc.cn)公布。
(三)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按照上述要求线下提交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附件:
1.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
3.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4.放弃声明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组织部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附件2: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xlsx
附件:附件3: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4:放弃声明.doc
原标题:十堰市郧阳区使用事业编制支持民办学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yunyang.shiyan.gov.cn/xxgkxi/fdzdgk/qtzdgknr/gsgg/202501/t20250114_4686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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