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郧西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2025-06-30 17:42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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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领取郧西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

  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各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网上申报,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公示,我县2025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已通过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高中、中职认证通过名单见市教育局公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认证通过名单见《郧西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请各现场认定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领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法定工作日)。

  2.领取地点:郧西县教师发展中心(郧西县教育局院内406办公室)。

  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二、领取要求

  1.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2.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有效委托书。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代为保管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申请人及时存入人事档案,以免遗失或损坏。

  附 件 委托书

  郧西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h5EBM__AuI1vZ3gF3iE2A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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