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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咸安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2人】

2025-12-22 13:08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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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202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国优计划”等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5〕11号)有关精神,现将咸安区2026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6所部属师范大学往届未就业及2026年毕业的湖北籍公费师范生。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报名范围内: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5)往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毕业的师范生在2026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

  (6)曾被开除学籍的;

  (7)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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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咸安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11: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4.报名需提交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2026年湖北省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暂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教师资格证明材料1份(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

  (4)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1份;

  (7)近期登记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时间和地点不变。

  2.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和聘用单位负责,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10(含1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测试总成绩的50%;

  4.考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公告(含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为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上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五、联系电话

  咸安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8328247

  附件:

  1.岗位表

  2.报名表

  3.承诺书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xianan.gov.cn/xxgk/xxgkml/tzgg/202512/t20251219_4169321.shtml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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