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招聘

您当前位置湖北 > 湖北教师考试 > 招考信息 >

荆州区202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4-07 13:29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政府信息公开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荆州区202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政府信息,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湖北教师考试群

【26网站+荆州+庞雨洁】活码标签已添加,不要删除

荆州区202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荆州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荆州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户籍在荆州区内的社会人员;

持有荆州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就读学校在荆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

驻荆州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在荆州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时间及地址

(一)认定机构。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为荆州市教育局,荆州区教育局仅代受理现场确认环节事宜

(二)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上半年第二批次:612日9:00至6月17日17:00。

受理范围:长江大学免试认定师范生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人员。

下半年:9月14日9:00至9月22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三)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16日至4月29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16日至6月18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下半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现场确认地点。荆州市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5号教育综合业务窗口(荆州区科创园服务基地B栋),联系电话:0716-4104883。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条件

(一)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五)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基本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并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长江

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江大学”(确认点具体安排见长江大学2026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其他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

定机构选择“荆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荆州区教育局”。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荆州区教育局”。(特别提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荆州区教育局”)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打开的页面手写签名,请在“承诺人”处正楷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签名提交后,点击网页端的“已签名”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4.提交信息和退出系统。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请人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和报名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温馨提示:

1.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认定机构,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2.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找回密码。

考试交流群
加群获取最新资讯及资料,报考指导! 群已满,加微信自动推送最新群码!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本认定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

2.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的学历进行在线验证(温馨提示: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历,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原件。在审核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特别提示:在荆大学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不了学历证明的,原则上在6月底之前由认定机构对接学校统一提供相关信息或由申请人提供个人毕业证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7.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荆州区教育局统一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无犯罪记录的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8.《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申请人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或附件2,要求A4纸张正反打印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

特别提示: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提交的材料由荆州区教育局代收(长江大学确认点除外)。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三)体检。

申请人现场确认审查合格后,持荆州区教育局验章的体检表自行到荆州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医学科或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申请人自行选择体检医院体检费以各医院标准为准。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向认定机构反馈。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其疑义问题终检报告由申请人提交。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视为无效。

荆州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医学科地址:荆州区楚源大道26号,综合楼4(工作日期间7:30—9:30空腹登记),市内乘坐15、29、32、49路公交车至中心医院荆北院区门下车即可到达,咨询电话:0716-8495600。

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荆州区荆中路126号门诊八楼工作日期间8:00空腹登记,市内乘坐19、20、21、23、26、101、103等路公交车至“市五医院站”下车即可到达,咨询电话:0716-8498089。

(四)审核认定及证书发放。

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荆州区教育局对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认定结果,并制发《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申请人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务必妥善保存,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证书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如选择邮寄,请务必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自领证日期与地点: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可以在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中查看到提醒内容。点击“有留言”字样,可查看留言,获取领证具体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16-4163208。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

  原文标题: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http://zwgk.jingzhouqu.gov.cn/qjyj/25303/104220263/t103220263044/683798.shtml

    (编辑:pyj)

    2022年湖北中小学教师报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