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不能替代使用)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我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人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当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
申请学段 |
学历要求 |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须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
|
小学教师资格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说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学历要求按原政策执行;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及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均按上表学历要求执行。
(三)考试合格证及职业能力证书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标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相关通知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指定医院为荆门市中心医院(原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荆门市掇刀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六)其他要求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自行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交相关部门,核实结果由认定机构接收。
三、认定时间
|
时间类型 |
春季 |
秋季 |
|
网上申报 |
第一阶段:4月8日-17日(非应届毕业生) |
10月19日-30日 |
|
现场确认 |
第一阶段:4月20日-24日 |
11月2日-6日 |
说明:网报时间为每天8:30-17:30(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和14:30-17:30。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申报程序: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特别提示:申请人需选择荆门市掇刀区教育局确认点)。
3.申报要求:“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幼儿园教师资格不填写学科;小学教师资格与面试学科一致;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提前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1或附件2),须有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原件丢失者提供电子证书)。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与网报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7.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学生证原件)。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版,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三)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掇刀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证书发放由掇刀区教育局负责。证书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春季发放时间7月下旬,秋季发放时间12月下旬)。漳河新区范围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归口东宝区教育局办理。
五、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2份。
2.原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证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掇刀区教育局电话:0724-2441101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掇刀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详细信息请关注荆门教育官方网站:http://jyj.jingmen.gov.cn/和掇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duodao.gov.cn/。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荆门市掇刀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