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招聘

您当前位置湖北 > 湖北教师考试 > 招考信息 >

2013年湖北医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学人员公告(2)

2013-03-22 11:58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力资源局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3年湖北医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学人员公告(2)由湖北教师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湖北医药学院,教师招聘,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湖北教师考试群

  四、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面试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主要考察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医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由湖北医药学院抽选不少于面试考官组三分之一的当地外单位同行专家参与面试。

  3、综合考核: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各占50%),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最终考核的人员,到本院相应教研室进行为期一天的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要求、预试讲考核及基本电脑操作考核。考核结束后由相关教研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

  4、体检与心理测试:按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总成绩(各占三分之一),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医院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参考。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本单位组成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组织人事部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及院内公示7天。

  以上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由组织人事部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组织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442000

  联系人及电话:黄金  电子邮箱:zuzhirenshibu@126.com  qq:45433770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编:430071,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本公告由湖北医药学院发布。

  湖北医药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2013年3月20日

(编辑:admin)

2022年湖北中小学教师报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