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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研究生笔试哪些东西不能带

2019-12-20 19:5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考研考试群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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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哪些东西不能带

  电子手表、草稿纸、手机、相机、扫描设备、含金属物品、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纸、报刊书籍等。在山东招生考试院最新公布的“致广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中,仔细的小伙伴可以发现,在此次考试中严禁考生携带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排本人物品。所以小伙伴们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有任何试图作弊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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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增设并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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