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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考报名流程

2020-11-12 14:1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考研考试群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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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流程

  一、报考手续

  各地自学考试报有两种形式。有的地区实施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施现场报名。

  二、实施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三、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四、办理报名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已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五、如何报考部门委托开考或验收性考试专业?

  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报考者都必须到委托开考的部门申请参加考试,由该部门到所在地区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县(市、区)自考办及其报名报考点不办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的考生个人报名报考手续。

  六、怎样选择专业与考试课程?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自学考试者必须在当地自考委向社会公布开考的专业中,选择一个适合于自己的专业报考。我们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专业。

  自考生在选定专业进行报名注册后(结报考者直接报考),要在所报专业设置的省自考委向社会公布的当次考试课程中,选择参加当次考试的课程。

  每一个考生每一场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

  准考证打印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一般考前一周左右开始(部分地区需去指定点领取),2017年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2017年1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下旬起;

  2017年4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4月初;

  2017年7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下旬;

  2017年10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初。

  各地区具体准考证打印时间由当地自考办安排。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准考证(或通知单、座位号)打印网站一般为各地自考网,准考证领取地点一般为各地自考办或自考办指定地点。

  三、打印流程

  登陆所在地区自考网(即报名网站)。输入准考证号及密码,进入考生个人空间。按照提示打印即可。

  四、领取流程

  带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或自考办指定地点办理即可。

  五、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需持有《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可凭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进入规定考场。以上证件要求必须清晰可见,且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已取得《准考证》的考生,如出现损坏、信息错误或丢失等情况,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准考证》丢失或需要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5天起到考试结束后止(公休日照常办理),前往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需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区县自考办审核后签字盖章。考生还须交纳制证费10元。

  2、考生持区县审核后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参加考试,并凭此表于下次考试前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新证。

  3、遗失《居民身份证》且因时间较紧来不及正式补办的考生,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近照的《户籍证明》,并且需在《户籍证明》上考生照片位置加盖户籍专用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办理补发《准考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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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华图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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