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5 12:17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2024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每日一练10月7日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试题,湖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笔试试题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1 、(单选题)甲将单位的一台手提电脑偷回家,经其父母规劝后悔悟,在单位未发觉的情况下,偷偷地把这台电脑送回原处,甲的行为构成: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治安管理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电脑属于较大价值的财物,甲将单位的一台手提电脑偷回家,构成盗窃罪。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甲将单位的一台手提电脑偷回家,甲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也使单位丧失了对电脑的控制,即使再还回去也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甲将单位的一台手提电脑偷回家,其偷电脑的行为已经完成,属于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甲将单位的一台手提电脑偷回家说明其已经完成了偷电脑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未遂。C项错误。
D项:电脑属于较大价值的财物,甲将单位的一台手提电脑偷回家,构成盗窃罪,不再属于治安管理违法行为。D项错误。
2 、(多选题)根据《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的行使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正确答案:A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
C项:根据《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根据《宪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国家主席不行使国家立法权,故C项错误,排除。
D项: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但无国家立法权,故D项错误,排除。
3 、(单选题)在我国8岁以上未成年人属于: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民事代理人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条可知,8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条可知,8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项错误。
D项:在民法上,根据年龄来划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不存在民事代理人这一项,此项为干扰项。D项错误。
4 、(单选题)我国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其原因不包括:
A.人口众多
B.幅员辽阔
C.发展很不平衡
D.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习俗不一样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选举方式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所以,我国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其原因不包括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习俗不一样。
因此,选择D选项。
下一篇:没有了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