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务员面试公告(3)
2011-12-13 10:46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在考察及录用过程中,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时间:2月23日上午。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2月23日上午8:00前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楼前(院内)集合并领取体检表,迟到15分钟或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地点: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和平里医院院内。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向西100米左右,或者公交104快车、119路、123路、201路兴华路站附近。体检中心网址:www.hplyy.com,电话:64215431。
注意事项:
1.体检时携带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出示身份证明。
2.体检当天须空腹。
3.该体检中心为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考生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4.考生应配合医生、工作人员做好体检工作,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五、考察
按国家公务员局要求,考察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被考察对象。
六、其他事项请关注人社部及我局网站,我局网址: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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