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2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2-02-10 15:2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2012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如职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2010年、201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如职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3、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4、待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五)携带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
3、考生诚信承诺书在附件或深圳边检总站网站中下载打印并签名,网址:www.szbj.gov.cn。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6、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7、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8、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0701265001、0701265002、0701265003、0701265004、0701265005、0701265006、0701265007、0702265008职位限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2012年毕业的考生不符合上述职位的条件,不能参加上述职位的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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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