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公告(3)
2012-03-21 17:3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七、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由本人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考录工作,按照本招考公告进行。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具体问题,考生应于3月23日后并在工作时间内,首先按考录专题网站“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提供的咨询电话,依次与招录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
对招考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对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对修改个人注册信息、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考务安排等问题,可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联系咨询。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失去考试录用机会。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报考的职位,错报职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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