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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校

 

  三、遴选方法和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试用、调动的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市委组织部对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与拟录用人员比例不少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遴选数量。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行政编制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公务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综合调研和公文写作能力,事业编制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公务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4、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5、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经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遴选对象后,在拟录用人选单位和鄂州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6、调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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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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