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十堰市港航管理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2)
2011-11-23 08:4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十堰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港航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港航管理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港航局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港航管理局共同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考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港航局办公室:0719-8115538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港航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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