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2011年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3)
2011-05-27 15:0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卫生局人事科及各接受报名单位负责资格初审,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负责进行资格复核,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医疗、护理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卫生检验、预防医学、放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等特殊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2。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以操作考试为主,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实行加分制。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对象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综合成绩加3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综合成绩加5分;乡镇卫生院报考对象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综合成绩加3分;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免笔试。以上加分材料须经市政府文教科、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市卫生局人事科负责人三名同志签字认可后方有效。
1、笔试。笔试结束后3日内阅卷完毕并在网站上公布成绩。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特殊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均参加面试。面试以操作考试为主,分专业进行,采取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结束后3日内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一家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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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