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10:25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湖北省直事业单位面试,面试公告,面试名单,湖北事业单位面试名单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2017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笔试已于6月3日落下帷幕,2017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已发布,2017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将于7月、8月陆续进行,湖北华图教育【微信号:huatu027】特将2017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发布如下,供考生参考。咨询电话:027-87870401。欢迎考生加入QQ群【2017湖北事业单位面试群2:48733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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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7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和《关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7〕29号)要求,现将2017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实践操作考察等环节,其中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试讲、实践操作考察两个环节,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个环节。
面试各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当场打分,在计算总成绩时按规定比例进行折算。
考生在面试各环节中,包括但不限于PPT、板书、自述、问答等,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有可能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一) 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考生的应聘岗位确定。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及考生回答5分钟。
如做PPT,请用PowerPoint2003。
(二) 综合素质考察
1.辅导员岗位的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3分钟和才艺表演等教育能力特长展示5分钟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考生自述及才艺表演等教育能力特长展示考察其综合能力。
2.其他非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3分钟和考官提问及考生回答5分钟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
(三) 实践操作考察
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实践操作考察。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和设备故障排查等方面的能力。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根据招聘岗位和入围考生情况,共设4个小组同时进行面试。其中A组:专任教师岗位第一组;B组:专任教师岗位第二组;C组:辅导员及宣传策划岗位;D组: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其中D组另设4个实践操作考察考场,对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进行实践操作考察。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A组、B组和C组的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D组的试讲和实践操作考察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5人,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
(二) 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兼核分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监督员(兼核分员)、记分员(兼记时员)由学院在纪检监察人员、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三) 确定面试考生
在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结合报名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拟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考生确定后,由学院人事处资格条件审核小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同时,至少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发布本公告。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 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15日8:30开始面试。面试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束。
(二) 面试地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8号教学楼)805室以及相关专业实训室场地。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均须于2017年7月15日上午7:20前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8号教学楼)805室候考。
可在百度地图中搜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
五、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按上条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侯考室。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六、面试程序
(一)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二)考生开始试讲,同时计时员开始计时,试讲完成后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完成后进行实践操作考察。
(三)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四)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亮分采用“隔位报分法”,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
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试讲占总成绩的40%,实践操作考察占总成绩的60%;其他岗位的试讲占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考察占总成绩的40%。
七、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百分制的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分数须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九、考核、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学院对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根据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现状进行综合复审考核。
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学院研究同意后的拟聘人员,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人力资源”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
十一、聘用报批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学院接到省人社厅下发的聘用人员通知后,对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人才招聘”专栏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人事处027-84803730
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处027-84804769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指定考试资料用书,请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3日
附件:
1.2017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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