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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招聘民政工作人员26人

2017-12-06 16: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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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招聘民政工作人员2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至12月31日16:00。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7湖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及《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鄂农综改办〔2017〕3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需求,经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场、区)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8个乡镇(场、区)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26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民政事业,自愿从事乡镇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郧西户籍(非郧西户籍已在郧西县就业的凭单位证明报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统计基础、公文写作等基本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县乡民政部门从事民政工作且连续时间满两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文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现役军人;

    (4)患有“长慢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民政局106办公室(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7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递交《郧西县招聘民政“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用A4纸张打印)、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民政局207办公室领取。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公示、招聘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问题后方可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郧西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办理招聘手续。凡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县民政局分配并按时报到,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管理使用

    本次所招聘的基层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人员,实行县民政局和所在乡镇(场、区)双重管理,逐年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予以续聘;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人员管理的通知》(西财发〔2017〕108号)文件执行。

    此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郧西在线”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郧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0719-6233928

    郧西县民政局办公室0719-6227899

    附件:郧西县招聘民政 “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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