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5 15:19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2018年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人】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武汉,检察院,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任务是依法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招考程序为:报名-初审-笔试—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入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察辅助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个人记录,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统招全日制专科);
3、法学类专业;
4、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录用后服从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管理;
5、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综合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2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期间登陆唯一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6月29日至7月4日17:00后登陆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三) 查询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40-16:30)携带以下材料至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3栋5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温馨提示: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抵达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及提交资料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作笔试安排。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报名确认的人员,可于7月10日起登陆武汉掌上人才(http://www.whzsr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截止时间详见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通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后一周内,考生可登陆武汉掌上人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参加复审,查询到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3栋5楼)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请各位应聘人员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报考者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若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完全一致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综合成绩预计在面试后一周内发布,考生可登陆武汉掌上人才查询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与考核。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最高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核工作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聘人员需提交个人征信记录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体检或考核、本人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入职手续,聘用的人员采用派遣制用工的方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获聘人员工资标准为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27-82847276(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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