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2019随州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2019-11-15 11:2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睢县人民政府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9随州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2019随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2019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下列人员中,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张三:14岁,故意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同学严重残疾

B.李四:14岁,偷抱走一名男婴,并将其卖掉

C.王五:15岁,向车站投掷爆炸物品

D.赵六:16岁,入户盗窃价值50万的财产

正确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李四14周岁,实施的是拐卖儿童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B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编辑:华图喻老师)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